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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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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制度是国家机器的重要构成,而且是统治国家的坚强支柱,承担着对内维持统治秩序和镇压叛乱,对外防卫侵略的重要职能。国家的存在要依赖于军事力量,而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形成高度集权统一指挥的军事管理体系,乃是国家政权的首要问题之一。
兵役制度是与社会制度、政治、经济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隋文帝时规定:“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账,一与民同”《隋书》。实行兵民同籍。寓兵于农的府兵制。
高度集权化的军事体系是建立在君主控制最高军事指挥权基础之上的。为便于对军队的管理,不但需要有一套由中央到地方的军事管理体制,还需要建立结构严密的军事编制体系,按照一定的层次进行统一指挥。
宋朝采用中央禁军、州设厢军和乡兵的三级军事编制。大宋升平之时也都保留常务禁军百余万,最多时达到280万之多。禁军担任保卫京师和镇守边疆;厢军责在守卫本州疆土安全;乡兵重于乡的治安。
边事编制与各朝代的社会经济、政治、军事形势、战略战术理论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军队的编组,尤其是大兵团的编组,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按照北宋军事制规定,每州设置厢军25,000员,由州刺史担任厢都指挥使(又设副使),担负统帅厢军;每军2500员,每州设10军;军辖营、都、队;海疆州设水师。年龄21-59岁。其兵种分为:工兵、攻坚兵、骑兵、火器兵,特种兵等兵种。
宋代常备兵普遍采用招募制,带有自愿和半自愿的性质。招募时强调身体条件:“先度人才,次阅走跃,试赡视,然后赡面,赐以纸钱,衣履而隶诸籍。”对特殊兵种,还要求专业技术和文化水平。震峰彭公亲自制订一套严格的训练方法,聘请原禁军教头彭大武担任潮州厢军的总教官。
乡兵也称民兵,是潮州及隶属的县镇为加强自身防卫能力而组建的地方武装,分期分批到就近的“卫所”进行团练。乡兵常常随厢军、禁军出征转战。按户籍征调,沿海地区的民兵,平时是渔民,战时是水军。
潮州厢军的10个军中,有4个军是水军,10,000兵。潮州厢军中的水军,震峰彭公作为厢军的统帅—刺史,决定全部在沿海的海阳县和潮阳县的渔民中招募。
厢军平时散居务农或捕鱼,农闲进行训练,战时奉命出征作战。